(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农村金融事业,认同本行企业文化,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2.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团队意识、学习能力和协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能适应较高强度工作;
4.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行从业人员有关要求;
5.符合亲属回避政策,即:省联社领导班子成员的近亲属,长沙审计中心及长沙辖内农商银行领导班子成员的近亲属不得报考,本行在职员工的近亲属不得报考。上述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含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含配偶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配偶;
6.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形象气质良好;
7.非湖南农信系统在职正式员工;
8.服从工作安排,愿意到乡镇基层网点工作;
9.新招员工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4年。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被发现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及湖南农信系统各级单位招考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本人及父母、配偶在湖南农信系统有不良贷款(含信用卡)未归还的,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含失信被执行人)的;
7.与其他单位签订可能限制其为本行工作的竞业限制条款、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等相关协议的;
8.其他明显不适宜金融从业的情形。
考生要对照上述“不得报考情形”自行核查,并签订报考承诺书,后续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
公招员工应具有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前置学历须为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留学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限应届生报考的岗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和在择业期内(2024年和2025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2)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必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的,视为不符合学历条件,不予录用。
(3)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用同等政策。
2.年龄条件
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的考生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9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条件
经济和管理学大类、工学大类、法学大类、文史哲大类、理学大类、农学大类等相关专业,具体专业参照附件1《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考生具有两个层次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有一个专业符合要求即可;具有双学位的,其中一个学位所学专业符合要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