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为省人民政府授权的投融资机构,由湖南省国资委代表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集团前身为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1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湖南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原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并组建而成。2017年10月,省人民政府批准集团更名为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注册资本金150亿元,主要负责湖南省内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及相关业务开展,业务领域涵盖国铁干线、城际铁路、磁浮交通、轨道配套产业及城镇化建设。近年来,集团加快推进磁浮技术创新与工程化产业化,着力打造以磁浮交通为重点的轨道交通全产业链,基本确立了“五板块一中心”(“五板块”即国铁干线、城际铁路、磁浮交通、轨道配套、城镇化建设;“一中心”即科技研发中心)的战略定位和产业格局。

湖南轨道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煤炭经营;商贸物流园的投资、开发;商品的仓储、配送、装卸、加工、物流信息技术、物流策划、咨询及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房屋租赁服务等。公司坚持市场化运作,依托集团在磁浮、铁路、公路、房地产、石油化工等诸多领域的投资优势,着力发展物流园区投资开发、城区加油站布点、高速广告业务,开展大宗原材料、建材商品贸易。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法务专干。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人数(人) 岗位职责 任职条件 薪酬标准
法务专干

2

1.开展重大事项、经济合同、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

2.协调处理法律纠纷,承担司法维权工作;

3.开展法律咨询;

4.起草法律文书;

5.完成领导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相关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2年及以上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经验或2年及以上大中型企业法务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公开招聘的2名法务专干,其中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人,湖南轨道商贸物流有限公司1人。薪酬标准为8万-12万,其中试用期薪酬、年度绩效薪酬根据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信誉。

2.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团结协作意识强。

3.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有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健康身体和心理素质。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过往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职失责,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在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至3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向应聘的人员请登录湖南人才网(http://www.hnrcsc.com/)、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hngdkg.com)和公众号,查阅招聘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下载并填写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将报名表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hngdzhaopin@163.com。同时报名附件材料还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二)资格审查

公司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另行通知。

报名人数或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或参加笔试人数不足6人时,取消招聘计划。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及综合测试成绩在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2.面试

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按面试人选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

1.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有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适合应聘岗位或放弃体检和考察等情形的,视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研究决定

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的相关信息在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依法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应聘须知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个人资料仅应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二)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对公司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三)应聘人员须服从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单位的统一调剂和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四)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1日。

(五)咨询电话: 0731-85063023陈女士;0731- 85063014王女士; 0731-84263725代先生(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监督电话:0731-84263739  肖女士。

(七)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