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交流大厅
  • 城市形象展示
  • 人才政策推介
  • 娄底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摘要
  • (一)推进高精尖人才引领计划。对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和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补贴,同时分别按每年3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标准在五年内给予购房补贴。

    (二)推进紧缺急需人才速增计划。定期发布娄底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对入选市级紧缺急需人才的,根据人才的类别和水平以及对全市产业的贡献,给予最高40万元的补贴。

    (三)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对新引进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8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建立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补贴。

    (四)推进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对新落户并在娄企业工作的硕士和双一流本科生,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和2万元首次购房补贴;对其他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

    (五)推进柔性引才汇智计划。对柔性引进的院士、专家、教授,给予个人(团队)每年最高10万元的补贴。

    (六)强化人才载体建设。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海智基地等各类人才创新载体,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贴。

    (七)强化创业金融支持。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娄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所申报项目情况及研发、生产前景的评估结果,给予20万元-5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或创新创业资金资助,3年内免费提供100平方米-5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享受相应的税收支持、财政鼓励、土地优惠、金融服务、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方面优惠政策。

  • 冷水江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 一、优惠政策

    1.经济补贴。引进的各类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首次聘期内发放补贴。编制外引进的正高职称专家或博士研究生补贴20万元、副高职称专家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15万元、国家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10万元。编制内引进的正高职称专家或博士研究生补贴12万元、副高职称专家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8万元、国家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5万元。

    2.政治待遇。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引进人才,予以嘉奖或者记功。对符合领导干部任职条件且具备行政管理才能的引进人才,优先推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3.生活关怀。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市落户的准其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愿意到我市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子女转入我市学校就读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本地学校就读。

    4.住房保障。引进的外地高层次人才,可优先安排人才公寓。

    二、服务保障

    人才培养。实行引进人才双循环培训模式,依托市委党校,抓好初任培训和集中轮训,突出做好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教育;依托高校联合开办专题研讨班,量身定制课程,提升引进人才的履职能力。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1对1”的人才联系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