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27个国家级高新区之一,已连续7次被评为全国先进高新区,现已成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湖南湘江新区、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产业和创新核心区。经过多年发展,长沙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综合实力在全国156个国家高新区中进入前15位,创新能力进入全国前十。

根据工作需要,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托管的麓谷街道和雷锋街道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人数

在全省范围内选调文秘工作人员4名(其中麓谷街道2名,雷锋街道2名)。

三、资格条件

1、身份要求: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

2、学历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在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文字工作2年及以上;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17年7月31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要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6、其他要求:热爱文秘工作,有胜任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诚信务实,遵纪守法,严于自律;

7、有以下情况不得报名: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笔试(2轮)——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 日9:00至7月14日17:30。

2、初审时间:2017年7月11日9:00至7月17日17:30。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从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进入报名系统。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5、开考比例: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6(含1:6)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二)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1、打印时间:7月20日9:00至7月21日17:30。

2、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在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的准考证和系统生成的《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三)笔试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分两轮,第一轮笔试内容为撰写综合性材料,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7月22日(星期六)上午,地点见准考证。

2、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6的比例进入第二轮笔试。第二轮笔试内容为实地调研并撰写相关材料,时间为7月29日(星期六),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在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第一轮笔试占60%,第二轮笔试占40%合成)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人选。

2、复审时间:8月5日(星期六)。

3、复审地点:长沙高新区管委会裙楼三楼会议室(长沙市河西麓谷大道668号)。

4、资格复审须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2)《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要求2年及以上文字工作经历)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材料(包括代表性文稿和获奖荣誉等)。

5、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进行合成。即综合成绩=(第一轮笔试成绩×60%+第二轮笔试成绩×40%)×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第一轮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3、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2、如出现放弃考察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如考察合格,由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研究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八)公示

综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十)薪酬待遇

享受园区的薪酬福利待遇。

五、组织实施

(一)本次选调由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负责选调工作事宜,接受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审计局全程监督。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此次选调将在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发布选调有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本次招考未尽事宜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政策咨询电话:(0731)89755351、89755259、88995691、88995510

监督电话:(0731)88995359

 

附件:工作经历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