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服务范围:凡人事行政关系、档案已转入我中心的人事代理人员。
- 申报材料:
1、新参加人员(指从未参加过养老保险的人员,其中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并填写个人参保申报表。
2、续保人员:原在湖南省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参保的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后,填写个人参保申报表,由我中心办理社保转入手续。在外社保系统参保的人员,由我中心开出个人帐户接收函,由续保个人办理帐户基金转移手续,并将原参保社保局打出的基金转出单(注:基金转出单须提供参保者历年的参保基数及参保地的社平工资)交我中心,待基金转入后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个人参保申报表,办理续保手续。
- 基金征集标准:
1、湖南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1795元/月)或平均工资的70%(1257元/月)作为缴费基数。
2、缴费比例:20%(做足个人帐户8%)
三、缴费方式:
个人参保缴费通过我中心委托浦发银行代扣代缴。每月20日为我中心个人参保集中缴费日,参保人员每月20日携本人身份证至浦发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松桂园喜来登大酒店二楼)办理缴费手续,现场进帐完成后凭银行盖章回单开据社保基金收款收据。
四、查询:
参保人员缴费三个月后,可登陆湖南劳动保险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查询参保信息,信息如有异议。请致电0731-5063020咨询。
五、基金转移办理:
基金转出人员凭接收地社保局开具的接收函办理养老保险转出手续,基金转入人员凭基金转入单办理养老保险转入手续。
六、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
在我中心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每年申报一次,参保人员可登陆湖南人才网下载《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办理流程》、《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填写相关资料后,于每年8月31日前统一申报。
七、退休条件及待遇:
1、退休条件: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2、待遇:退休时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新办法高于原办法的增加额(60%)
八、退休手续的办理:
人事代理人员离退休基本养老金由省劳动厅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省建设银行组织所属各支行负责发放。对省外和省内无建设银行网点的地方,由省建设银行委托其他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居住在异地的退休人员需提供在居住地开具的建设银行的帐号。
办理程序如下:
1、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请提早两个月提供以下材料办理退休手续: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等。
2、退休人员填写省社保局编制的《湖南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我中心于当月15-20日持参保人员档案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社保局办理退休审批审核手续。
3、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25日我中心凭省社保局开具的《基本养老金存折领取通知单》领取退休人员的退休存折。
4、退休人员退休金不能连续4个月(含连续4个月未领的)由他人代领。本人因特殊原因确定不能领取的,由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不能领取的证明材料,方能由指定人代领。
5、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人员,必须每月3月底前由所在派出所提供一份“生存证明”,并及时交给我中心,由我中心报给湖南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若没有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将会暂停养老金的发放,请务必配合。
服务热线:5063725 5063726 5063020 5063022
服务部门:人事代理部
服务投诉:5063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