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异地人员办理入户长沙基本条件是: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在长沙工作。
1、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由人事代理部发商调函调转拟交流人员的人事档案。
2、交流人员将档案交给人事代理部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3、交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人事部门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填写人才交流登记表。
4、交流人员上交聘用合同(两份),人才交流登记表、毕业证、户口本(原户籍地)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按规定缴纳服务费。
5、人事代理部将有关材料报公安部门审批后办理户口准迁证。
6、交流人员持户口准迁证,原籍户口本到原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交流人员将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大头照片2张,计划生育情况表一并交到人事代理部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所在地为:长沙市洞井镇派出所
服务热线:5063727 5063723
服务部门:人事代理部
服务投诉:5063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