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调出办理程序 一、办理档案调出请出具以下材料: 1、与我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2、调入单位出具的商调函;3、档案管理费缴费凭证;4、代理单位出具的单位解约证明或同意调出证明(限单位代理人员)。 二、户口挂靠在我中心集体户头的应先将户口迁出。 三、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四、调入单位出具正式调令后人事代理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五、档案应通过机要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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