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学院辅导员工作需要,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辅导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年度编制外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在学校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编制外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有不适合辅导员岗位需求的其他情况者。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1.此次招聘辅导员7人。岗位类型为专业技术类岗位,专业不限、男女不限,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聘用形式为学校编制外聘用。

2.根据岗位工作特点,本次招聘的编制外辅导员需与学院签订3年劳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人才网(www.hnrcsc.com)和学院网站(www.hnvist.cn)予以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12:00,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如实填写《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编制外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个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不接受往届生以学校开出的学历证明材料报名)和其它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明正楼109室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可委托他人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现场报名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3.相关要求: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相关证书还需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须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党组织开具,需包含“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内容,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开具时间须为2020年11月10日(含)以后。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内公示。

(四)考试方式

本次编制外辅导员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7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内容包括理论宣讲、谈心谈话和教师基本素质测试三个部分。理论宣讲采用即兴宣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理论宣讲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政策性、导向性;谈心谈话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等;教师基本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书写能力、辅导员基本技能等,总分100分。

本次编制外辅导员招聘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编制外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4396527(学生工作与保卫处)

举报网址:http://jjjc.hnvist.cn/column/wyjb/index.shtml

 

附件: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编制外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