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农业农村厅(http://agri.hunan.gov.cn/)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8日至12月31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17时,随报随招,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

详见附表1。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材料: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应聘者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涉及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各考试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http://agri.hunan.gov.cn/)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专业学术报告形式进行考核。按百分制折算成考核成绩,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228893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243662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

附件:1.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