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所属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4年,是依据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精神,为贯彻实施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省直单位、大专院校、中央驻长单位政策性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的指导下,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10人(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湖南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5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兆)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szgjjrs@163.com

3.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手写签名。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以上材料报名时可提供扫描件。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安排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和方式,在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zgjj.com/)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笔试: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卷面总分为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调查和函调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缺少证件原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zgjj.com/)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166556(省直公积金办公室)

0731-85166446(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5908226(局机关纪委办公室)

 

附件:

1.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