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省总工会事业发展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管理岗位

二、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综合素质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专业: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酒店管理专业。

3.学历:全国“双一流”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137所,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以上相关专业管理工作经历。相应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薪酬待遇

1.年薪10-12万(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餐补以及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

2.按政策享受工会会员各项福利待遇;

3.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20年4月7日-15日

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下载填写报名表,同时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电子照片等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570130126@qq.com。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如参加面试的人员少于3人,则调整本次招聘方案。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经历和实绩等情况。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录取和聘用

对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聘期一年,聘期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咨询电话:0731-843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