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报县委同意,衡阳县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将在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人员中通过公开选调文字综合和信息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在全县范围内选调文字综合人员2 名、信息技术人员2 名。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为 198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特别优秀是指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物发表有代表性文稿或荣获省级以上荣誉的,内部媒体刊物除外);

4.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文字综合人员须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信息技术人员须具有较强的电脑操作技能和数据分析能力等;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a.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机关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c.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 年 10 月 8 日—2019 年 10 月 15 日(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县政府大院 1 栋 2 楼

西头 232 室;联系人:凌源;联系电话:0734–6813296)。

3.报名资料:《衡阳县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选调文字综合与信息技术人员报名表》(可报名时填写)、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 2 寸同底免冠照片 4 张、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包括本人发表的代表性文稿和获奖荣誉证 书)。

4.资格审查:由县委政法委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参加选调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反馈审查结果。选调 职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 1:2,方可进行下一个环节。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核减或调整选调 计划。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起的一 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二)能力测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文字综合岗位主要考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 对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的了解把握能力;信息技术岗位主要考电脑操作方面的理论知识及现场模拟操作。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 1:2 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如出现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参加面试,则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照笔试成绩 70%、面试成绩 3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除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外,增加尿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 1 次。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如有考察不合格者, 不再递补。

(五)试用:试用期 1—3 个月,由县委政法委(或县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与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用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原单位保持不变。

(六)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衡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衡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 年 10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