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湖南文理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非事业编制专职学生辅导员,现就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岗位所要求的毕业专业不限;

(五)身体健康;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须同时具备):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学位;2.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专职学生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计划:20名。专职辅导员①10名(要求往届毕业生,2019年9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2019年10月上岗);专职辅导员②10名(要求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0年9月上岗)。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文理学院网站(http://www.huas.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13日至10月7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现场报名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

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3150号湖南文理学院逸夫楼B608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文理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职学生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④所在党组织(党委、总支或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填好的《湖南文理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职学生辅导员报名表》,扫描学历学位证(应届无需提供)、身份证、所在党组织(党委、总支或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等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学校招聘专用邮箱hnwlxy0736@163.com(邮件标题:“学生辅导员应聘+报名岗位+姓名”)。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或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19年10月11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专职辅导员①和专职辅导员②报名人数出现不均衡时,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计划,调整后的招聘计划将再次面向社会公布。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行政管理及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文理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6-7186625,刘国灿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6-7186028(纪委监察处)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报名表.doc

湖南文理学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