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教育类专业技术人员。为此,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0名,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见附件《城步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表》。

招聘信息在城步县政府门户网站、城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所报考职位的工作,热爱教育事业;

(三)身体健康、形象端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资格要求(见附件1);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本县201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和公开招聘教师已经入围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选岗、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公告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hengbu.gov.cn/rsj/)进行公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7月1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19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的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4张。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岗位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或多报取消考试资格。

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以及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考试笔试人员平均分为合格,方可进入体检程序。路途远者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进行委托报名。

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并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签字承诺。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与方式:专业科目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时间:2019年7 月23 日9:00-12:00;14:00-17:00

领取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逾期不领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9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试教)

1、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

领取时间:2019年7月28日9:00—12:00,14:00—17:00。

面试通知书领取地点:城步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面试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备课40分钟,试教15分钟)。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的4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1:1比例时,则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选岗

岗位安排以自主选择的方式。招聘计划数有两个及以上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试教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大小的顺序排名),依次自主选择学校。不在规定时间内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选岗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派驻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负责监督。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试教)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分数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7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在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递补

面试、选岗、体检三个环节可按成绩高低各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城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chengbu.gov.cn/rsj/)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举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反映问题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相关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五年内不得调动。违约则按协议赔偿违约金并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考试聘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整个工作严格按本公告规定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试聘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考试聘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次考试招聘工作,成立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阳恩平;副组长:陈文华;成员:唐晔、杨进德、吴昌辉、马忠华、周祖德、龚芳艳、刘丰铭、杨文清、欧阳进发、孔祥勇、杨进荣(由县组织、人社、编制、卫生、纪检、监察、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人大、政协进行监督,招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进荣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有关具体招考工作。联系电话:0739-7368027。

五、其他事项

招聘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hengbu.gov.cn/rsj/)。

咨询电话:0739-7368027 举报电话:0739-7361662

附件:《城步苗族自治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表.xls》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