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郴州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98名,其中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39名、基层人民检察院招聘159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2001年5月29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4年5月29日后出生)以下。原已在检察机关工作满1年(2018年5月29日前上班)以上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5月29日后出生)以下;

(四)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职);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岗位技能和身体素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执行上述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可放宽至普通高中毕业。放宽范围依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确定(见附件二)。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案件的记录工作;

(二)案件的收转登记、归档和法律文书的收发转递;

(三)其他与检察工作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四)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通过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报名系统进行。2019年6月21日9:00至6月26日12: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报名。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审查。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2:1。

2.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完成报名并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7:30在湖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笔试主要测试履行书记员职责所需的法律基本常识及从业相关知识,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2019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进行笔试,下午14:00开始进行技能测试。报考郴州市及基层人民检察院的人员,在郴州市考试。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分别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上公布。

2.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理。

3.笔试结束后,7月下旬在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7月下旬,报考人员在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上查询技能测试成绩。

(三)面试

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按各用人单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报名表。面试现场公布成绩。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分别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上公布。

(四)成绩综合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总成绩分别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和地点分别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上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及相关政策和聘用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情况时,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各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10日内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及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以后,不再安排递补。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执行。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以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和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上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外,不另外缴纳任何费用。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84732950。

监督电话:湖南省纪委监察委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0731-84732253。

报名咨询电话: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0735-228007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部:0731-85063794。

附件:

1.郴州市检察机关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

序号 用人单位 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数
1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 39
2 北湖区人民检察院 22
3 苏仙区人民检察院 17
4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 18
5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 20
6 宜章县人民检察院 17
7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17
8 嘉禾县人民检察院 11
9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 9
10 汝城县人民检察院 11
11 安仁县人民检察院 10
12 桂东县人民检察院 7
合计数 198

2.实行政策倾斜艰苦边远地区单位

郴 州:永兴县院、宜章县院、汝城县院、桂东县院、安仁县院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