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省药监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药监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省药监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此次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共3家,单位基本情况为:

(一)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是省药监局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口岸药品检验所,主要承担药品、化妆品、药用辅料、药品包装材料的检验和标准起草、修订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和指导工作等。

(二)湖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

湖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是省药监局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业从事医疗器械产品及其包装产品的注册检验、监督检验及委托检验等工作,参与和承担医疗器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宣贯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的标准研究及安全监测和质量控制方法、技术研究。

(三)湖南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湖南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是省药监局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技术审评及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药品、化妆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用人单位共3家,招聘岗位15个,招聘计划29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省人社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省药监局网站(http://fda.hun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6日至2019年6月26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http:// www.zrpta.com)报名系统按照应聘岗位对岗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有关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并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公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及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报名。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有效期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阅自己的初审状态,需补充资料的及时在系统提交,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省药监局网站公示,请通过人员自行在(http:// www.zrpta.com)报名端口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7月3日17时止。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通知将在省药监局网站公示。

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或学信网教育部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④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⑤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⑥同底免冠1寸彩色近照3张;⑦应届毕业生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应聘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品标准及应用研究”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品标准及应用研究”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专业知识、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所有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省药监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及考察通知在省药监局网站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或者复查不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省药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633385(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633358(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附1: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2: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