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党和国家及人民军队的主要缔造者、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导创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硕士专任教师5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湘潭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合同制硕士专任教师岗位3个;招聘计划5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湘潭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硕士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序号 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计划数 专业 学历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1 外国语学院 西班牙语专任教师 HTJS01 2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岁以下 本科为国内学历的,要求为西班牙语专业;硕士研究生为国内学历的,要求为西班牙语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或硕士研究生为西班牙语国家学历的,可为文学、翻译、语言学等相关西班牙语类专业。
2 外国语学院 法语专任教师 HTJS02 2 法语语言文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岁以下 本科为国内学历的,要求为法语专业;硕士研究生为国内学历的,要求为法语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或硕士研究生为法语国家学历的,可为文学、翻译、语言学等相关法语类专业。
3 体育教学部 体育专任教师 HTJS03 1 体育教育训练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岁以下 获得过国际或国家级体育赛事前3名或省级体育赛事第1名的专业不限。
有关说明:

1.代码为HTJS01和HTJS02岗位的外语等级要求:在国内取得学历的,非英语专业的英语要求至少CET-4合格(425分及以上);小语种类专业的须获得所学语种的专业四级合格证书或CET-4合格(425分及以上)证书;本科或研究生有任一阶段为国外学历的,外语等级可不做要求。代码为HTJS03的岗位,外语等级不做要求。

2.所有岗位均要求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

3.年龄要求:35岁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6月5日08:00至6月17日23:59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后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找到对应岗位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同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学位证明材料,201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学校推荐信或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1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入学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奖励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文档上传。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

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19年6月18日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公布,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19年6月19-20日,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确认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学位证明材料,201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携带有学校盖章的学校推荐信或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1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奖励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学校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所有岗位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教:如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0倍,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试教;如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数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以上的(含本数,下同),将增加笔试环节,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试教的入围条件;同时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入围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

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试教成绩在60分以上(含本数,下同)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2)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成绩等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校内聘用手续,按校聘合同制方式用工,聘期3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合同期内),聘期内享受校内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咨询电话:0731-58293862(湘潭大学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2015(湘潭大学监察处)

湘潭大学

201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