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拟从社会上招聘1名编外文字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性别、地域不限,身体健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或文秘专业,具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聘用时间   

签订不少于工2年的劳动合同,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可续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主任

电话:13755105942

四、工资待遇

按照5.5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年终适当给予绩效奖励。

 

                    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办事处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