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专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村(社区)工作服务水平,根据上级组织部门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专业工作者。现将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专业工作者8名(人员属于劳务派遣性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对象本人、父母或配偶户籍在邵阳市区范围内。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35岁以下指1983年4月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40岁以下指1978年4月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中共党员;有村(社区)工作经历,曾任村(社区)干部1年以上;曾任或现任大学生村官;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

5.能够适应长期驻村岗位要求,且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事法律免于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国家公职人员;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招聘为社区工作人员的;

(6)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7)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7个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楼党群工作部712办公室。

联系人:夏  郴   联系电话:18175937766

宁毅俊   联系电话:15211940559

2.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或父母或配偶户口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持院校有效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参与报名)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个人近期蓝底或红底免冠1寸彩照3张,如有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并提供,并如实填写《2019年邵阳经开区公开招聘村(社区)专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邵阳经济开发区招聘村(社区)专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准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违纪违规情形的,取消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地点: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楼党群工作部712办公室。

2.笔试时间、地点:5月5日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

笔试采用理论考试,理论闭卷方式,笔试总分为100分。

4.笔试要求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将酌情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人数后开考。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5.考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党建知识、脱贫攻坚知识、公文应用写作。

(四)体检

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相同按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进行排名,体检前放弃者,可向后递补一次,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体检结束之后各环节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标准执行,主要审查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通过考察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乡镇、片区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区党群工作部统一调配使用,试用期3个月,不服从分配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区党群工作部对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态度、能力表现、岗位适应、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两年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聘用人员待遇:全年综合待遇不低于4万元,年底根据工作考核情况适当发放绩效奖金。

四、纪律与监督

1.村(社区)专业工作者公开招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行回避制度。

2.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广泛监督。

3.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对报名阶段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应及时在湖南人才网、邵阳人才网、邵阳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上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报名、面试、体检等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尽事宜解释权属邵阳经济开发区招聘村(社区)专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4.本次招聘工作,邵阳经济开发区监察审计局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739-5486018。

 

附件1:2019年邵阳经开区公开招聘村(社区)专业工作者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