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介绍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党和国家及人民军队的主要、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导创办、亲笔题写校名并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大学。 1959年,学校因故停办。1974年10月,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亲自批准恢复湘潭大学,并确定为文、理、工综合性大学。1978年,成为国务院确定的16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校60年来,湘潭大学在没有经过大规模合并的情况下,以一校之力雄踞《泰晤士报高等教育》(THE)国内高校第45位,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进入THE、USNEWS两大权威国际大学排行榜的高校。60周年校庆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把湘潭大学办得更好、更有特色。目前,学校是湖南省唯一一所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

学校学科覆盖10大门类,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等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予点,3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予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70%,有留学经历的教师达到25%;汇聚了包括两院院士、万人计划、长江学者等一大批高水平师资和科研队伍。先后从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引进了一批高水平的专家学者。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湘潭大学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共创辉煌。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领军人才

具备入选国家级重要人才项目或科技项目的水平,如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长期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年薪70-120万元,安家费65-200万元,科研启动费200-1000万元(符合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布局的,待遇一事一议)。同时可申请由湖南省政府提供的200万元奖励、湘潭市政府提供的300万元奖励等相关待遇,符合地方政府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引进待遇,可一事一议。

(二)学科带头人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相当水平人才。学校提供年薪50万元,安家费65万元,科研启动费100-200万元(符合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布局的,待遇一事一议)。同时可申请由湖南省政府提供的100万元奖励,湘潭市政府提供的100万元奖励等相关待遇。

(三)学术带头人

湖南省“百人计划”专家、“芙蓉学者”特聘教授或相当水平人才。学校提供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50-100万元,人才工程津贴20万元/年,同时按教授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可申请由湖南省政府提供的60-100万元生活补贴,湘潭市政府提供的100万元奖励等相关待遇。

(四)学术骨干和优秀博士

湖南省“百人计划”青年人才或世界知名高校、国际著名科研院毕业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5-40万元,按学校同类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来校后可参评校级人才工程选拔,入选后可享受6-12万/年人才工程津贴。同时可申请由湖南省政府提供的50万元生活补贴,湘潭市政府提供的50万元奖励等相关待遇。
所有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将同时享受医疗保健、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其他福利待遇。

三、应聘及联系方式

(一)应聘方式

应聘者均需通过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申报,应聘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主要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著成果(论文注明SCI、EI、SSCI、CSSCI收录情况,期刊影响因子和论文他引次数)、专利及获奖情况。

2.三篇代表作全文。

(二)联系方式

1、湘潭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2074

联系邮箱:rcb@xtu.edu.cn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综合办公楼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