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力量,选拔优秀专业人才,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六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旅游立县·五化融合”战略,着力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标准,严守操作规程,坚决依法办事,为我县社会经济快速稳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略)。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人社局人事考试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编办、县财政等相关单位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四、招聘岗位、职数、编制性质

见附件:1.《新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数及岗位条件一览表》; 2.《新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编制性质及职数一览表》。

五、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政治思想好,品行优秀;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拟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和其他条件,年龄以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定于2018年9月27日前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审查把关。

(二)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共三天)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设新化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四)联系人:孙文军 0738—3221809

(五)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考生须填写《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有正式工作单位的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开考比例要求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须达到3:1(含3:1)以上。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急需紧缺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

九、考试内容与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10月27日,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10月24日-25日,准考证领取地点为县人社局人事考试指导中心。笔试内容为各招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公共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内容、方式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评委一律外聘(7-9人)。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行确定。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使用。

十、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都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十一、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二、体检

按岗位参考人员的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第一学历相同的,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优先;均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以年龄大的优先(以二代身份证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十三、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核对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体检递补的方式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限递补一次。

十四、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的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单位后,确定为所选单位的拟聘人员(不参与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拟聘人员有关资料报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审查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一经聘用,对未在单位工作满三年要求流动的,作自动解聘处理。新聘人员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聘前有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均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二)拟聘用人员从体检合格后,通知其调审档案之日起,30日内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03办公室)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领取《聘用通知书》的通知后15日内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五)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须双面打印),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六)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政府门户网、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和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或通讯不畅通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738—3211815(县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0738-3221808(县人社局办公室)。

(八)本方案由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数及岗位条件一览表》

2.《新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编制性质及职数一览表》

3.《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