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校医2名和医护保健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资格要求
1 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 校医 1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2 九华和平小学 校医 1
3 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 医护保健员 1 具有护士证、或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具有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4 九华和平小学 医护保健员 1
5 九华吉利学校 医护保健员 1
6 九华杉山学校 医护保健员 1
7 九华和平科大小学 医护保健员 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6.有校医工作经验者、临床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有意者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身份证、各种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等证书电子稿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资料,发送至shashanxx@163.com邮箱。邮件请命名为“应聘校医+姓名”格式。

2.收取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

3.联系电话:0731-52379341(湘潭经开区文教卫计局)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湘潭经开区2018年校医招聘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护士证或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④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资料复印件等。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通过回复邮件或电话、短信的方式另行告知。

(三)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带齐各种证件的原件。

(四)体检与考察

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公示。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办理相关手续,由学校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3100-3300元/月,并按规定购买五项社会保险,寒暑假工资照发。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湘潭经开区2018年校医招聘报名表.docx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计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