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始建于1951年。长期以来,学校坚持“应用型本科”办学定位,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艺六个学科门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校,是全国第一批获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是全国第一批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试点高校,是湖南省第一批“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组,负责制定招聘工作方案,落实招聘工作,研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招聘原则及人员范围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急需专任教师44名,专职辅导员7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道德素养,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口头表达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二)符合应聘岗位对应的要求(见附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校就读尚未毕业的学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应聘者必须对岗申报,限报一岗,如实填报《湖南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校聘合同制人员申请表》(在线投简历入口),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电子文档。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7月21日9:00~8月31日17:00时止。

(三)资格初审

成立资格审查组,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以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四)现场确认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考试前一天8:30-17: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申报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到我校人事处师资科(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东路88号新校区电气楼111室)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的真实性,确认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教学急需专任教师、辅导员岗位的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则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的二分之一减一确定招聘人数(四舍五入)。其他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否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2.考试方式

(1)应聘教学急需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取不超过招聘岗位数的3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

(2)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职业道德、高校管理以及与申报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取不超过招聘岗位数的3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由招聘办公室组织等额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录用

1.预录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预录用人员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确定预录用人员名单。(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2.公示

将预录用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3.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4.聘用及待遇

(1)对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人员,由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准跨类别转岗。

附件1:招聘教学急需专任教师计划.doc

附件2:招聘辅导员管理岗其他专技岗计划.doc

 

湖南工程学院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