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和《湖南省残联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需驾驶员用工1名,现面向社会招聘,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驾驶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具有本省户口,在市区有住房,取得准驾车型C照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军证须换为地方证),具有5年以上驾龄,期间未出现过交通安全事故,具有一定的车辆保养和检修技能。

3.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4.经试用合格聘用,劳务派遣用工时间从试用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填写《湖南湘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可在省残联网站下载),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18日17:00。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26号天城泰祥苑C栋二单元1006室。联系人:湖南湘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樊令芳。联系电话:0731-89602331。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等步骤进行。

(一)资格审查。根据驾驶员填写的个人信息,查阅相关档案,对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驾驶员,电话通知驾驶员具体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根据报名材料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技能测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技能测试采取实地驾驶操作,重点考察实际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体检。根据面试和技能测试情况,按拟聘用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工作待遇

聘用的驾驶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湖南湘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省残联用工。工作待遇:基本工资2700元/月,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用工单位不提供住宿。

五、其他情况说明

1、凡在报名、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面试合格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湖南省湘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电话:0731-89602331。

 

 

                     湖南省湘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