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湘潭党史馆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党史馆讲解员接待水平和宣教能力,根据湘潭党史馆的发展现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2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思想好;

3.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及其他要求,毕业证需在报名时已取得;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7.不接受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名。

三、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2人:

聘用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性别 最低学历要求 其他要求
湘潭党史馆 讲解员 001 1 女性 大专 普通话等级在二级甲等及以上
安全干事

兼讲解员

002 1 适合男性 大专

1.身体健康、品学兼优,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容貌端庄,形象气质佳,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男性1.68米以上;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5.户口、地域不限;

6.热爱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大局意识。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组织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普通话标准流利(001岗位要求普通话等级在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湘潭史志网(http://www.xtszw.org.cn/)、湖南人才网(http://www.hnrcsc.com/html/category/xiangtan)、湖南公考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 2018年7月16日17时止。

2.报名方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如实填写《讲解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852403579@qq.com。咨询电话:0731-55888732。

(三)初审、面试和笔试

1.初审及资格审查

7月中旬左右,对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电话通知各考生。通过初审的考生在指定日期按时携带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3张)到湘潭党史馆统一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待定),测量身高。

2.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7月20日左右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面试顺序在考试当天由本人抽签决定,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作答,评委现场评分。

面试项目:模拟讲解、即兴演讲、现场问答。

3.笔试

面试合格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以3:1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在面试结束之后紧接着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湘潭史志网进行公示。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名单,组织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湘潭史志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通知受聘人员报到及办理相关手续。

七、待遇和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编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为一个聘期,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双方不得擅自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市财政局等部门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的核定标准执行。

八、组织领导

市委党史研究室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电话:0731-55888732。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1-58583373。

 附件:《讲解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湘潭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