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湖南商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党政办公室行政干事1人,限男性。

岗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2.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沟通协调能力,扎实的文字写作功底,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

所有应聘人员除满足以上岗位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1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招聘公告中下载附件《湖南商学院非事业编应聘登记表》、个人情况统计表,将填写后的《湖南商学院非事业编应聘登记表》、个人情况统计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第一学历起)相关资格证书及获奖、全身生活照等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52431901@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党政办公室,不接受现场报名。

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

由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连同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在湖南商学院网站公示。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考察对象。考试成绩及考察对象在湖南商学院网站公布。

开考比例:所有岗位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

(三)考察

考察主要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由人事处负责组织考察。

(五)聘用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经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后,报学校审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湖南商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组织对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所聘岗位学校确定的非事业编人员待遇。

应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后可到岗实习,实习薪酬按所聘岗位基础绩效的60%核发,取得学历学位证后正式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相关工资标准、聘用、解聘程序与上述非应届毕业生规定相同。实习期不计入试用期和合同期。若未能在2018年7月15日前获得硕士学历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0731-88688150(人事处郭老师)

监督电话: 0731-88686715(纪检监察室)

人情况统计表

湖南商学院非事业编应聘登记表

湖南商学院人事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