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煤矿安全监管队伍,进一步加强煤炭产业安全发展,助推攸县产业突围、转型突破,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矿安全监管(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临聘)人员10名,负责派驻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驻矿盯守、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必须懂电脑操作,会制作煤矿安全监管文书材料;

(三)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

5月3日以后至2000年5月3 日以前出生的,其他年龄依次类推)。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四)具有煤炭、安全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含函授)且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年以上经历优先。

(五)下列人员不予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煤矿负责人(含股东)或煤矿负责人(含股东)直系亲属(一代旁系)。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二)报名地点: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中心3

楼359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签好诚信报考承诺书。

(四)报考人员需带资料(原件、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

3.从事煤矿执业资格证;

4.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5.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年以上经历的;

6.必须凭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出具单位证明。

四、考试要求

(一)笔试

此次招聘驻矿安全监管(临聘)人员,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与专业知识。笔试满分成绩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职业技能及职业素养等。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矿山救护队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攸县公众信息网公示7日。

六、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聘用通知,及时到县人社部门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应聘对象《劳动用工合同》手续。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期三年内,聘用人员不能单方解除合同离岗。

七、待遇

正式聘用驻矿安全监管(临聘)人员,工资不低于5万元/年的标准发放;并负责缴纳五险,对有特别贡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公告在攸县公众信息网发布,同时招聘过程各环节相关信息也将在攸县公众信息网及时发布。

联系电话:24216136(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网 址:(攸县公众信息网)

本公告由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驻矿安全监管(临聘)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一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