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决定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社区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道德品格好;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文字能力;乐于奉献,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服从工作调配。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者优先,男女不限。要具有与社区工作人员岗位适应的业务能力。

3、年龄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法律、法规工作一年以上经验优先。

5、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聘用8个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上班时间报名,节假日或休息日除外),达到报名截止时间终止报名。

2、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提供本人户口簿、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作品及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近期蓝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并如实填写《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花侯路黎雅苑东山大厦4楼A432

联系人:饶亮

联系电话:0731-82297878

(二)资格审查

东山街道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好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

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

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3.笔试要求

招聘人数与报考合格人数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5开考。未达到时,街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酌情调整招聘人数后开考。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四)面试(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5。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4.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由东山街道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通过考察确定聘用人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替补。出现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总成绩分数高者依次替补。

(七)试用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工资标准的80%,工资参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雇员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区、街相关规定执行。

(八)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态度、能力表现、岗位适应、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享受雨花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解释权属东山街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东山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东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