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以下简称省水文局)为湖南省水利厅管辖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根据授权负责全省水文行业管理,主要承担为防汛抗旱减灾、山洪预警预测、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环境及水质监测、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城市防洪、水生态监测等提供信息与服务的职能。全省按行政区划设置长沙等14个市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和省水文仪器设备检测中心1个直属单位。其中,省、市州水文局两级机关实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省水文仪器设备检测中心和市州水文局所属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2011﹞45号)要求,省水文仪器设备检测中心和株洲、湘潭、益阳、衡阳、郴州、永州、娄底、怀化、湘西、张家界等10个市州水文局所属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省水文局负责组织实施。省水文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水文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8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4个,招聘计划24名,全为专业技术类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t.gov.cn)、湖南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hnwr.gov.cn)、湖南水文公众信息网(http://www.hnsw.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4月16日— 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人事教育处402房(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水利厅网站和湖南省水文公众信息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两份。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两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水文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在湖南省水文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不指定复习用书。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关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水文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水利厅网站、湖南省水文公众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1-85483144(省水文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

0731-85486307(省水利厅人事处)

0731-85483906 (省水文局纪检监察室)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18年4月2日

附件1:2018年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