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维山乡人民政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聘用人数为4人。临聘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不担任行政职务。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军人优先。

三、聘用时限

8-10个月,具体视工作需要确定。如有需要,工作特别优秀人员可续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2.招聘人员户籍不限;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能熟练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和正在接受组织、司法调查的。

3.本人若有就业单位,在报名时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被开除公职的。

5.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尚未治愈可能危及他人身体健康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机关工作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上午9:00-下午16:30)。

2、报名地点:维山乡政府党政办(1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38-3111000。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建档立卡贫困户携带贫困证明、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两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由维山乡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并对其是否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考试地点、时间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聘用

考试结束后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公示人选。公示人选确定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统一安排试岗,试岗时间为1个月,试岗期满,招聘单位与试岗合格的拟聘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协议。临聘人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不服从管理或发现违规行为,将予以辞退。

七、工资待遇及聘用管理

经考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维山乡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正式聘用期间工资为2000元/月(工作时间内,食堂就餐与正式干部职工同等待遇),工作特别优秀者将予以适当奖励。

未尽事宜,请与维山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咨询,咨询电话:0738-3111000,13786844960肖,18627625679伍。

新化县维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