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江永县气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选调工作人员。

三、选调名额

工作人员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身体健康。

2、报考县气象局工作人员,须是江永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条件: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信息在江永县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 1 月24日8:00— 2018年1月 26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县气象局(接龙桥新址)

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

(3)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4)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江永县气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面试、公开选调等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单位通报情况。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气象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选调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①笔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计划。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面试开考比例。

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气象局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考察,着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与调动。

考察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公开选调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气象局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县纪委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746—5722362

江永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江永县气象局

2018年 1 月 19 日 2018年 1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