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见下表。

二、招聘岗位、计划、专业及其它要求

说明:1、专业名称主要参考《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2、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3、35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上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3日):将招聘信息通过区政府、区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公开报名(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6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三)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时共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四)确定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区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根据应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区人社局同意,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 要求提交区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区商粮局、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736-7384915(区人社局)

0736-2752610(区商务粮食局)

监督电话:0736-7376015(区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