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德怀纪念馆是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彭德怀故居为依托建立起来的全国唯一一座完整、系统地介绍彭德怀同志生平业绩的传记性专馆,现为副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中共湘潭县委管理。其所在地乌石镇位于湘潭县西南,与韶山、花明楼共同构建湖南伟人故里“红三角”。

纪念馆占地面积11公顷,控制面积32公顷,于1998年建成开馆,累计接待中外游客逾800万人次,先后获得了1998年全国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点)、全国百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2008年度中国红色旅游十大景区、国家二级博物馆、国家勘察设计二等奖和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9项国家级殊荣和40余项省级荣誉。

为充实、优化彭德怀纪念馆人才队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彭德怀纪念馆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人,招聘计划、岗位、要求详见《彭德怀纪念馆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县内在职在编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已满,并由原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参与邪教组织的。

(二)学历、年龄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与岗位表。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设置。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宣传教育员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日至1999年12月3日期间出生),有讲解员、宣教员从业经验5年以上的可放宽至32周岁;其他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日至1999年12月3日期间出生)。

3.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12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认定。

三、报考程序 

1.报名、缴费的方式、时间和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和缴费形式;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17年12月3日至12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大楼418室;每个考生只能报考招聘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应提交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考试承诺书(附件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宣传教育员岗位需提交普通话等级证;财务人员岗位需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根据岗位其他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宣传教育员岗位需现场测量身高。

4.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并提交《彭德怀纪念馆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接受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有虚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6.按每人10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

7.开考要求: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人员所报考的岗位取消的,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8.完成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9.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交费、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组织考试

按照宣传教育员岗位面试、统一笔试、其他岗位面试的方式组织考试。

(一)宣传教育员岗位面试

宣传教育员岗位的面试在笔试前进行。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普通话测试(朗读经典作品)、才艺展示、现场提问。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笔试;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笔试准考证告知考生。笔试卷面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笔试内容:报考计算机管理人员岗位、财务人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申论,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考试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考试招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合,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此次公开招聘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 宣传教育员岗位最低合格分数为参加相同试卷考试的所有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平均成绩的80%,其他岗位最低合格分数为百分制折合成绩55分。

(三)其他岗位面试

其他岗位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四)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宣传教育员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宣传教育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及替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八、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湘潭市人社局核准为聘用人员,列编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未按期上岗或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聘用人员不服从单位统一安排,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考核不称职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的,一律予以解聘。

九、招聘服务咨询电话:0731—57803367

十、本次公开招聘政策由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1.彭德怀纪念馆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彭德怀纪念馆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5.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彭德怀纪念馆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