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洪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公开选调1名市纪委“互联网+监督”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选调条件

1、职位及名额

市纪委“互联网+监督”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限男性。

2、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二)身体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洪江市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在乡镇工作的需要符合规定服务年限。

(五)参加工作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或合格以上等次。

(六)洪江市教师报考限计算机专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选调原则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六个程序。

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60分,考察量化评分40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 8月29日(星期六、星期天不报名)。

2、报名地点:洪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门牌号61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等)报名。

(2)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叁张。

(3)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9:00— 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1笔试内容为纪检监察和“互联网+监督”相关内容。

(2)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的(即形不成竞争),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考察。

五、考察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2、考察采取量化考察的办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体检

根据选调的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七、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经笔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按程序审批后,由人社、编制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调动手续。如出现空缺,则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联系电话:7732781 (办公室)

  洪江市纪委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