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详见附件1和2)

二、报考的基本要求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和2)。

3、报考“毕业生岗位”人员需已经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与学位。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岁周岁(1991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1987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以内,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1977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以内。

4、报考“骨干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1977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以内,具有高级职称或从事听障生教育教学经历三年以上者年龄放宽至46周岁(1971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以内。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合同期内特岗教师;

3、在读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况。

三、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录取人员均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四、招聘工作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8月9日—10日(共2天)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地点: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知行楼1楼

3、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携带如实填写完整的《2017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2份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所有招聘岗位,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所有证书证件者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凡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六、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考核组成。

(一) 笔试

1、笔试暂定于8月12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中国传统文化、逻辑思维能力等相关内容;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职业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内容;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成绩于8月13日(星期天)起在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8月14日(周一)(9:00—12:00,14:00—16:30)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8月 15日(周二)(9:00—12:00,14:00—16: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考核

1、考核的具体安排、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及技能测试办法于8月16日(星期三)在学院网站公布。

2、考核人选由各岗位职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综合成绩高者入围。未达比例的岗位,则笔试人员全部参加考核。未按要求参加考核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为面试、试教的岗位按4:6的比例合成为考核成绩,考核为面试、试教、技能测试的岗位按2:3:5的比例合成为考核成绩。面试5分钟、试教10分钟、备课时间60分钟。技能测试时限见技能测试办法。各招聘岗位的考核方式见附件1、附件2。

4、面试、试教、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得分均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5、考核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成绩通知单。

6、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考试成绩由笔试、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从考试成绩中按1∶1的比例依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成绩相同时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考核成绩相同时,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则在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具体要求在学院网站公示。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

八、考察(含资格终审)

学校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当出现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时,则在同一岗位进入考核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进入资格终审,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终审。

九、录取、聘用

1、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联系办法

1、电话咨询:0731-88164718(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学校网站:www.cszyedu.cn

3、学校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桐梓坡路或枫林三路转雷高路直行1000米左右至谷苑路交汇处即到)

4、学校微信公众号: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5、监督电话:

0731—88105212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0731-88666037(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1、《2017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毕业生岗位)》

2、《2017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骨干教师岗位)》

3、《2017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