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1、35岁以下,男女不限,户口不限。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流利。

4、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5、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地点: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桂东县政府院内三楼),联系电话:0735-7770520 ,联系人:唐胜红。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8月16日17:00止。

3、提交资料:报名表(见招聘公告附件,贴免冠大一寸照片),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科目为计算机操作与作文两科。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计算机操作占50%,作文占50%。

2.笔试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8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体检

1. 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劳动薪酬1500元/月,试用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期间,劳动薪酬1800/月左右,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3、按机关正常工作作息时间上下班,参照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绩效考核。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