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新田县反腐倡廉信息中心等55家单位93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集中统一笔试,根据面试形式分类组织面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笔试科目及面试形式

见附件一:《新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报名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服务年限、工作年限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全日制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生办批准录取所取得的学历。

(二)不能报名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本县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服务期未满的小教大专班教师、特岗教师;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新田县委党校(新汽车站旁)

(三)报名程序

考生填报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及岗位所需的户籍证、资格证、大学生村官证、退伍士兵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分组资格审查–交费–上交报名表、摄相。

(四)交费

考试考务费50元/人。

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退还报考人员考试考务费,考生缺席考试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费。

(五)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先咨询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0746-4781396。

2.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上报省人事考试诚信系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专业审查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3.代报名。代报名除提供考生相关证件或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及复印件,并签订承诺书。考生在7月31日前将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注明应聘单位、职位、姓名)发至6321938@qq.com邮箱。

4.笔试开考比例。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予以取消,取消后职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单位要求降低比例开考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程序经批准后方能开考。

5.领取准考证。考生请随时关注在新田县政府网、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按规定时间在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5室领取准考证,因个人错过领取准考证时间而未能参加笔试,概由个人负责。

七、笔试

1.各职位笔试科目为一科,即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或专业知识。

2.笔试范围、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详见附件一:《新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新田县政府网、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4.笔试成绩复查。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示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申请查询本人成绩。

八、面试

(一)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

面试对象达不到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对于低于1:3比例开考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参考人员平均分或60分方可进入面试,参考人员都达不到平均分或60分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方式:党校教师职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其他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最低面试成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没有形成竞争性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到竞争性岗位录取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或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同类面试形式、同组面试考官、同套面试题本,不考虑递补),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九、成绩合成和排名规则

(一)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要求加试一场笔试。

十、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察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考察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因体检、考察考核不合格、聘用前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十二、聘用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期,分别为3年或5年(详见职位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提出调动或辞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纪律与要求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四、其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人事部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无关。

本次招聘考试除《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在市级人社网站发布外,其他有关通知、成绩公示、面试及体检、考核入围人员名单等公示将在新田县政府网、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网予以公示、请广大考生知悉关注。其中体检、考核环节只公示合格人员名单,不合格人员名单不进行公示。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一:新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表二:新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表三:2017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导目录.xls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