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我县城乡规划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队伍,不断改善工作人员结构,经县人事联席会议批准,决定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2、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应届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内(1981年7月19日后出生),驻我县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7月19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一。

8、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7年6月30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长沙县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一《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7月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专业要求参照附件二《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六、报名

第一阶段: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 7月17日9:00- 7月19日17:0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初审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7月 19日(每天9:00-17:3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7月17日-20日中午12:00。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缴费(考务费100元/人,网上缴费限使用开通网上银行的工商银行卡)。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3、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记住报名序号。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RGB模式下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5、职位选择与修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资格初审合格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第二阶段: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根据用人单位意见,可将取消或缩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同单位其他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及时联系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退费手续,并不再改报。

2、打印时间和网站

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6日9:00至7月28日8:00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3、注意事项

打印准考证阶段,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岗位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在网上按要求报名参考,无故缺考的人员,记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书面说明)。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7月29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专业知识成绩占60%,申论成绩占40%合成,即:考生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60%+申论成绩×4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执行。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3: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驻我县部队干部随军家属须出具《家属随军报告表》,及部队出具的干部本人服役情况的证明;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无竞争性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总成绩合成

1、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每个阶段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十三、人员确定及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编制有关手续;

3、对录用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4、所有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并与我县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5、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十四、实施与监督

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011459、0731-84012938(仅限上班时间)

十五、其他

1、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2、报考咨询

(1)长沙县规建局人教科,咨询电话:0731-84011515,传真号码:0731-84014961。(仅限上班时间)

(2)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731-84011089、84024416,传真号码:0731-84024416;(仅限上班时间)

3、特别提醒

(1)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2)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4、本简章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7月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0170707110701198.png

2、《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