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优干部结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及相关规定,茶陵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公务员队伍公开选调6名检察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1、检察官助理2名;

2、司法行政人员(文秘)3名;

3、检察技术人员(计算机网络维护)1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国党政机关和政法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1、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检察官助理人员须具有司考c证以上资格证,报考检察技术人员须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学历及资格证;

3、具有2年以上相关职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调入后自愿在本院工作五年以上。

三、选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 2017年7月4日至7月14日18时;

报名地点: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17773369810,17773369821。邮箱:332403795@qq.com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

报名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3)公务员登记表

(4)《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双面打印)。

(5)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

报考对象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干部科与茶陵县检察院政工科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人数比例要求达到2:1及以上,未达到比例的职位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六、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50%,不指定复习用书。采取以测试岗位专业技能为主的综合能力测试方法进行。面试占5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包括案例分析和岗位职业技能需求、综合知识等内容。

(二)考试时间:于开考前5-7天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折算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名次),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对所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由后续名次靠前者依次递补。

八、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在茶陵县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经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被选调的人员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行解除。本院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的住房和配偶、子女的就业、入学等相关事宜。

附件: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茶陵县委组织部

茶陵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