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普通雇员(文字综合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依据《劳动合同法》,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由长沙市艺术创作研究院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普通雇员佣金每年4-5万元(月基本工资2900元、月餐补330元、年终奖金)。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编剧、汉语言文学、新闻及新闻宣传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1982年5月1日以后)。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有意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1张近期1寸彩色照片、获奖证明到长沙市艺术创作研究院(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116号长房时代国际写字楼10楼)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5日下午5:00。

2、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登录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到指定邮箱282168555@qq.com 。

3、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需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长沙市艺术创作研究院公众平台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政审:体检合格后,由长艺院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政审考察。

7、聘用和合同签定:政审合格人员予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731-81815992。

联系人:曹晶晶

邮箱:282168555@qq.com

 

附:长沙市艺术创作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