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石门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14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5.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6.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1.时间:2017年6月12日-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县人力资源考试院(县人社局四楼402室)

3.应聘人员可以选择电话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由工作人员代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待考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再由本人签字确认。报名电话:0736-5329963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五、资格审查和准考证领取

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电话报名人员在考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由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请应聘者于2017年6月15日到县人社局四楼402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1.方式:对应聘者只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对象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8:00

3.地点:石门县委党校

七、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登记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另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如愿意到石门县事业单位工作,可与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经与用人单位衔接,考核合格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监督

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大内司工委、县政协法制群团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三、其他事项

1.此次招考免收报名费。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免费安排食宿,凭车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按乘坐火车硬卧、硬座或汽车标准)。

2.信息发布。公告通过石门党建网、石门政府网、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等信息在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3.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4.咨询电话:0736-5337079(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

0736-5329855(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36-5329963(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5.监督电话:0736-5336006(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石门县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岗位数量及具体条.xls

中 共 石 门 县 委 组 织 部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