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湖南省国资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调职位与计划

共选调6名工作人员,其中政策研究岗位3人,审计稽查岗位2人(含审计相关专业1人、法律相关专业1人),改革改组岗位1人。

三、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为全省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科级正职(含正科)以下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二)   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勤奋敬业,业务能力强,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630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见附件,专业分类原则上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列专业为准,未列入目录的情形,由省国资委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具体进行认定;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相应岗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6、符合选调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国资委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516900201752617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bm/)报名。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选调条件,按有关要求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3、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1765900201769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10。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开考比例低于1:5,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养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约一周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省国资委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四)资格审查

省国资委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选在省国资委网站公示。

资格审查地点为省国资委人事处418房。请携带好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红印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红印章);

6、《省国资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红印章);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五)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满分为100分。面试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省人社厅进行指导和监督。

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及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干部任用回避等情况。考察包括对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进行核查。

如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需要递补的,按程序报经省人社厅批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省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省国资委网站及拟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并报省人社厅审核,对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不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由省国资委将所呈报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省国资委人事处负责解释。选调期间,如查实报考人员所提交的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将立即取消考试及转任资格,并通报其原工作单位。

考务咨询电话:8221154582211535

监督举报电话:82211565

附件1:《2017年湖南省国资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职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17年湖南省国资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湖南省国资委

                               201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