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27个国家级高新区之一,已连续7次被评为全国先进高新区,现已成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湖南湘江新区、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产业和创新核心区。经过多年发展,长沙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综合实力在全国156个国家高新区中进入前15位,创新能力进入全国前十。

为优化人员结构,引进优秀人才,全面建设具有独特优势的产业金融聚集区——“基金广场”,打造以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为主体,相关金融产业链机构集聚的新型金融高地,为率先建成“五千亿级”园区,奋力挺进全国十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经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金融办投融资机构招商服务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雇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形象气质良好;

(六)岗位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35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性别:男性。

3、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专业:不限。

5、工作经历:4年及以上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机构的工作经历。

说明:

(1)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17年7月31日。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有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

(2)学历学位要求为全日制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2017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打印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考务费。

2、报名地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裙楼三楼会议室(长沙市河西麓谷大道668号)。

3、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5月21日下午17:00。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5、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5(含1:5)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6、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须携带资料:本人的《2017年长沙高新区雇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7、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投融资方面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3、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2017年6月6日开始,考生可在http://www.cshtz.gov.cn/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6月7日(上午9:00—12:00)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702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6月8日(上午9:00—12: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三)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暂定2017年6月10日(星期六),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综合成绩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与考察

1、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察程序。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考察意见。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结果,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5、当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者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岗位的考生中依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

1、拟录用人选在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实行雇员制,不纳入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正式雇员;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续签《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无合适人选可缩减录用名额。

五、薪酬待遇

实行雇员薪酬制度,试用期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年收入15万元以上。

六、组织实施

1、本次招聘由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招聘工作事宜,委托湖南艾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接受长沙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全程监督。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此次招聘将在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发布招聘有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4、本公告由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1)83998926、18674464480、89755259、88995691

监督电话:(0731)88995359

附:2017年长沙高新区雇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