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0〕43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我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县财政投融资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职位数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整个招聘工作按单位制定方案、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复审和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陆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ning.gov.cn/)、新宁县财政局网站(http://www. xinning.gov.cn /category_1591/Index.aspx)。

  一、单位基本情况

新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新宁县财政投融资管理中心为隶属于新宁县财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新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新宁县财政投融资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见附件1、附件2)

  三、报考条件

1、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符合所报职位的资格条件(各职位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2、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未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应聘证明的现任国家公职人员。

(2)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经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有吸毒史者。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方式

  1、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5月17日至5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宁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联系人:黄友珍,联系电话:0739–4833612。

3、报名要求:

(1)报名需带的证件和资料

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资格复审和考核时须提供该证书,如不能如期如实提供,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和聘用资格)。

③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出具相应的证明。

④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

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并在报考时作承诺签字。

(3)报名证件、资料齐全者可以委托报名,但须提供报考者亲笔委托书。

(4)填报志愿。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或重报无效。

4、招聘职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专业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是否开考,报邵阳市人社局审核决定,并在原发布公告范围内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5月25日(上午8:00-下午5:30)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到新宁县财政局人教股526办公室领取,联系人:黄友珍,联系电话:0739–4833612。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实行闭卷考试。每科满分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1、新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考考试科目:

(1)专业基础知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该科目占总成绩的60%。

(2)操作技能应用:《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该科目占总成绩的40%。

2、新宁县财政投融资管理中心招考考试科目:

(1)专业基础知识:《会计基础与财经法规》,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该科目占总成绩的60%。

(2)操作技能应用:《企业会计实务与预算会计实务操作应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该科目占总成绩的40%。

3、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操作技能应用成绩×40%。

上述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六、体检

1、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操作技能应用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操作技能应用分数仍相同,则对操作技能应用以笔试的方式实行考试,以本次考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但递补不得超过两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七、复审和考核

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复审和考核环节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八、公示

复审考核合格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

0739-4832915(县财政局纪检监察室)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2、考务咨询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

0739-4833612(县财政局)

1、新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招聘职位、计划及职位条件表.rar

2、新宁县财政投融资管理中心招聘招聘职位、计划及职位条件表.rar

3、新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rar

4、报名须知、报名人员承诺书.rar

  新宁县财政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