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组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组织部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队伍素质,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并报县委领导同意,县委组织部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1.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5名(行政机关1名,参管单位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名)。

2.县老干部休养所工作人员1名(参管单位)。

二、选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身体健康。

2.熟悉党务工作,综合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强。

3.报考行政机关、参管单位的,须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已进行登记);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须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4.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称职)。

5.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行政中心三楼3025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5722441,联系人:尹宝钟(18608469113)。报名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3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张(报名表可到江永县政府网下载),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单位通报情况。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

3.考试

①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体检和考察如有不合格的是否需要递补,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

6.公示、试用和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公开选调对象,报县委同意后,将选调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选调对象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入编调动手续。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纪律,退回原单位。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

附件:报名表

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