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洪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公开遴选1名市财政局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遴选条件

1、职位及名额

市财政局二级事业单位文秘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限男性。

(3)年龄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洪江市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工作年限满5年,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年限满2年,没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遴选原则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六个程序。

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50分,考察量化评分50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3日。

2、报名地点:洪江市人社局六楼小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等)报名。

(2)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两张。

(3)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上午9:00— 11:30

2、笔试地点:洪江市市委党校

3、笔试内容:

(1)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2)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的(即形不成竞争)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为合格。

五、考察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2、考察采取量化考察的办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遴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体检

根据遴选的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七、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在洪江市政府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经笔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按程序审批后,由人社、编制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调动手续。如出现空缺,则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联系电话:7732781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