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市委领导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10名(市委办7名,市委政研室3名,按需分配工作岗位,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类型及人数

文秘工作人员类型一:4名,要求具备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和硕士学位;

文秘工作人员类型二:6名,要求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二、遴选报名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人员,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以及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能力(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硕士研究生要求1981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要求1985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全日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为文科类专业。

7.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④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16日(不含周末),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市委办干部科(市委大院一号楼102室,联系电话:2713889)。报考人员须本人持《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中共怀化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原单位出具有无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证明,以及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3张。

2.资格审查。市委办干部科和市委政研室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在笔试前发放准考证。

3.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笔试共分两场进行(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总成绩按100分制折算(各占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人员类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各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考察。根据体检结果,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但递补不超过两次。

7.公示和试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