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多学科、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承担着湖南省全局性、关键性、战略性重大农业科技问题研究任务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为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和生物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科技服务,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单位科研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unaas.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1212日至201612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湖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行政办公楼四楼413室)。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远大二路892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免冠彩色寸照两张直接到我院人事处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报名。

  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在20161231日前取得。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与工作经历有关的资格条件,以201611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691301(农科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4690933(农科院监察审计室)

  附件:湖南省农业科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