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8个单位拟公开选调3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本次选调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的基本条件和范围: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体选调对象和条件以公布的选调岗位信息为准。选调具体岗位及岗位要求附后,详情请查询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811室)。

2、报名程序

报考者可提前领取或到网站下载《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再到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考试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达到5:1开考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达不到5:1开考比例的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考察由纪委监察部门、人社局、选调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选调对象进行考察。

2、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各选调岗位相关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岗位类别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考察资格。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考面试人员的平均分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考察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相关手续办理

考察结束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相关手续。

八、选调工作纪律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选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相关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九、咨询和举报电话:

县人社局 0730-6292370

县纪委 0730-6226083

附件1 《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