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长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工作发展的需要,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和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

三、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5、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6、报考行政编制选调岗位的必须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到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并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公务员试用期);

7、报考全额事业编制选调岗位的必须为全额拨款编制在职在编人员;

8、公务员试用期未满或与现单位有服务年限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9、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选调岗位、选调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一《长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六、报名

(一)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 – 6月19日(每天9:00 – 16:30)。

资格初审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初审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 6月19日(每天9:00 – 16:45)。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3、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调简章,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记住报名序号。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RGB模式下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5、岗位选择与修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调简章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资格初审合格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二)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1、开考比例

本次选调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岗位选调计划数。

2、打印时间和网站

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6月23日9:00至6月  25日8:00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3、注意事项

打印准考证阶段,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岗位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在网上按要求报名参考,无故缺考的人员,记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书面说明)。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考专业知识一科,总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调数3∶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资料:

(1)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当地编制部门开具的编制性质证明(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系统中打印人员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3)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所报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4)报考行政编制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放弃、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合成

1、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每个阶段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选调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3、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九)公示与调入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有关手续;

3、对拟调入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七、其他注意事项

1、选调人员原有行政职务不予保留,职级调入后须按相关程序重新认定。

2、凡被选调的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以上。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3、咨询电话:

县市场监管局人事科:0731—84012538

4、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

5、本次考试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共同组织实施,长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负责解释。

 

 

长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6日

岗位表